关于加强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1 时间:2019-06-27 点击数:

全校教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促进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和水平的提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  参加继续教育的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师必须完成《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获得本年度继续教育证书才能申报职称。

二、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超过72学时的部分不能累计列入下一年)。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必须在在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备案的继续教育学习基地网上学习或继续教育基地面授学习。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个学时(三部分的学时不能相互替代)。

三、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其中专业科目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积极参加公需科目学习

   1、各高校要按照《2012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粤人社函〔2012〕115号)的要求,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的科目。

2、公需科目采用网上在线培训的方式进行,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zjjyweb/点击进入系统)进行在线免费学习培训,具体操作办法在管理系统点击个人注册登录指引有详细介绍。

(二)切实抓好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的学习。

    1、专业科目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的要求,切实抓好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的学习。专业科目(42学时)和选修科目(12学时),各位教师既可以到华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hr.gdteachers.com/register.html?inviteCode=44000001009点击进入系统)或在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备案的继续教育学习基地通过网上学习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完成学习任务;也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学术会议、函授、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攻读学位、国内外进修与访学、参加科研项目、著书立说、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其他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可计算的成果等形式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的学习。

2、专业科目与选修科目采用个人网上申报、学校审核确认、教育厅备案的方式进行,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广东省省教育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login.gdjsgl.com.cn/online/login?service=http%3A%2F%2Fglpt.gdjsgl.com.cn%2F点击进入系统)进行个人网上申报认定学时,具体操作办法在管理系统点击高校教师操作手册下载有详细介绍。

四、关于继续教育年度证书打印的问题

从2018年开始,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实行网上统一审核发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习情况须真实准确地登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zjjyweb/点击进入系统(与公需课学习系统是同一个系统))只有通过系统审核确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才能生成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黄小明老师,咨询电话:37216623。

附件:《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登记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20号)

                              人 事 处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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