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的开放时间为即日至2019年7月16日16:30,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合理分配课程的录入期末成绩时间,尽早将期末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以免堆积到后期出现网络堵塞的情况。关于本学期录入期末成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80%。”进入教务系统后任课教师在没有申请调整平时、期末成绩比例的情况下,请按学校规定设置成绩比例:平时成绩占20%,期末成绩占80%。
2、在录入期末成绩时如有学生申请期末缓考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教务系统会在教师成绩录入界面的“成绩标志”栏内显示“缓考”字样,显示该学生的缓考信息,请教师务必根据该学生的实际上课情况,在“平时成绩”栏内录入该生相应的平时成绩,录完后再保存、送审。
3、根据《广东金融学院港澳台学生课程修读管理补充规定》第三条,“港澳台学生应当参加所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其中考试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计。结合港澳台学生的实际情况,改革成绩评定办法,加强港澳台学生学习的过程考核;课程的总评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60%,期末考试成绩占40%。”在录入期末成绩时如有港澳台学生(在教师成绩录入界面的“学生标签”栏内显示“港澳生”字样),请任课教师直接录入港澳台学生的课程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教务系统会自动调整为港澳台学生的成绩比例。
4、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的实验成绩由任课教师算入平时成绩中,即在教务系统中只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
5、请各位任课教师在提交操作之前仔细核对每一位学生的平时成绩、期末成绩以及总评成绩。
6、任课教师期末成绩录入完毕后直接提交并打印成绩单和成绩分析表,由于在任课教师录入完毕点击“提交”后成绩直接进入成绩总库,所以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通知各位任课教师在录入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和期末成绩时务必要认真、谨慎。如提交后需要更改成绩,在录入时间内请联系开课学院教学工作秘书在后台返还成绩录入信息;录入结束后须更改成绩的,请填写《成绩更改申请表》,交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务处考务科以及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审核通过后,方能更改成绩。
7、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务秘书在2019年7月17日16:30前将成绩单和成绩分析表统一交到教学办公楼2220室。
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科,办公电话:37216156,办公地点:教学办公楼2220室;如对实验课程或课程实验期末成绩录入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实践科,办公电话:37215255,办公地点:教师办公楼2206室;如对新教务系统有技术性问题请联系:37216686,办公地点:教师办公楼2218室。
8、成绩登录与试卷回收
(1)任课教师应及时评阅试卷,网上成绩登录系统6月24日12:30至7月16日16:30开放,请各位任课教师按时登录学生成绩。并将《学生成绩登记表》、《班级成绩分析表》(均为一式三份)交本学院(部)教学秘书。教学秘书予以签收登记,并在7月17日下午16:30前将《学生成绩登记表》和《班级成绩分析表》的第一份送交教务处学籍科,第二份由任课教师装入试卷袋,第三份留学院(部)存档。
(2)各学院(部)及教研室还应组织课程负责人(或出卷教师)在下学期第三周内,对每一门课程的考试试卷和学生成绩进行分析,并认真填写《广东金融学院课程试卷及成绩分析表(试卷类)》或《广东金融学院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表(非试卷类)》,填写完后,交课程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存档。任课教师应统一采用红笔评阅试卷与记分,并在每份期末考试专用答卷册首页阅卷人处签名;阅卷完毕请按审核评估要求,把A4打印的试题、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成绩单、班级成绩分析表、课程试卷及成绩分析表、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一份及期末考试专用答卷册等试卷材料放入试卷袋并交教学秘书。
(3)请注意,有部分课程的《班级成绩分析表》,从系统导出时考试时间会有错误,请各位老师确认无误后再打印
(4)《班级成绩分析表》、《课程试卷及成绩分析表》中的试卷情况和改进措施内容,不得少于四行字。